信息化办公室计划于2025年11月25日组织开展信息化项目验收工作。现将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信息化办公室组织验收的项目范围是“上海市经信委批复的历年项目”。
二、请项目组根据经信委项目验收要求准备验收材料,并将准备好的验收材料于11月19日(星期三)前提交监理方,由监理方审核验收材料。监理方未能出具监理报告的项目,不予参加本次验收。
三、经信委信息化项目验收必须提交软件测评报告、项目安全测评报告或等保测评报告、密测报告。请各项目组安排好项目进度。
现场验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。
信息化办公室
2025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