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根据市教委2023年度市本级教育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工作要求,信息化办公室计划于5月23日组织2021年及以前信息化项目验收工作。现将验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需要验收的项目为“上海市经信委批复项目”;
二、请项目组根据经信委项目验收要求准备验收材料,并将准备好的验收材料于5月19日前提交监理方,由监理方审核验收材料;
三、监理方未能出具监理报告的项目,不参与本次项目验收。
验收评审方式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如有疑问,请咨询信息办许老师。
信息化办公室
2022年5月15日